內蒙古高速公路電子不停車(ETC)收費系統功能需求及技術方案設計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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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高速公路電子不停車(ETC)收費系統功能需求及技術方案設計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內蒙古高速公路電子不停車(ETC)收費系統工程(以下簡稱“本項目”) 已批準實施,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現對本項目進行公開招標,并對投標人進行資格后審。
2. 招標內容及標段劃分
工程內容主要包括:在高速公路19個一類收費所設置一入一出兩條電子不停車收費車道,即38條車道將安裝ETC車道設備,同時在呼和浩特分公司呼和浩特收費所(一間房收費所)4條車道新增安裝自動發卡設施4套作為試點使用,以上購置安裝的軟硬件設備包括ETC路側單元、高速欄桿機、車道控制器、費額顯示器、車牌識別系統、電子標簽、聲光報警器、數據服務器和通信服務器(監控總中心配置)、自動發卡一體機等硬件設備、ETC車道軟件、收費所監控室軟件升級、分公司監控分中心軟件升級、網點前臺服務管理系統、ETC營運管理系統、密鑰管理系統、數據交換系統、電子標簽發型系統、自動發卡車道軟件等各類應用軟件、以及安裝聯調等。
工程方案設計周期:3個月。
本次招標范圍為:高速公路電子不停車(ETC)收費系統功能需求及技術方案設計。
本次招標共劃分為1個標段。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資質:
要求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上級主管部門頒發的公路行業(交通工程)專業甲級設計資質,要求企業注冊資金滿足3000萬元及以上。在近5年內(2008年5月至今)獨立完成過1項ETC項目施工圖設計,且在人員組成結構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設計能力。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3年5月7日至2013年5月11日(法定公休日、節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時00分至11時30分,下午15時00分至17時30分(北京時間,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資質證書副本原件、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原件、單位介紹信(或授權書)、經辦人身份證(第二代身份證)及上述資料彩色掃描件或彩色復印件一套購買招標文件。同時還需要投標人提供采用A4紙打印的單位聯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標人全稱、聯系人、聯系電話(座機及機號)、傳真、網址(若有)及郵箱等信息并加蓋單位公章。
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標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5.1 招標人將于下列時間和地點組織進行工程現場踏勘并召開投標預備會。
招標人不統一組織工程現場踏勘及投標預備會。
5.2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3年5月27日9時00分,投標人應于當日8時00分至9時00分將投標文件遞交。
5.3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未按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劉 宇
18911072159 13681289551
電 話:010-88938205
傳 真:010-52283967
郵 箱:18911072159@163.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蓮花池3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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